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局、商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闽财外〔2022〕7号)、《宁德市商务局、财政局关于做好宁德市2022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(因素法)展会扶持及中央中小开其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宁商务外经贸〔2022〕120号)等文件要求,经行业商协会、展务公司、企业申请上报,市商务局科室初审、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、复核等程序,经研究,现将省级商务发展专项(因素法)资金拟支持的2022年抱团参展展会、公共宣传活动及组织单位奖励项目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8月31日-2023年9月6日。
如有异议,可于2023年9月6日前联系宁德市商务局
(地址: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0号)。
联系方式:
1.外经与外贸科
联系电话:0593-2878058
传 真:0593-2822419
2.计财与政策法规科
联系电话:0593-2878018
传 真:0593-2822419
附件:省级商务发展专项(因素法)资金2022年抱团参展、公共宣传及中央中小开其他项目拟支持名单
宁德市商务局
2023年8月31日